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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拳出击“黑色经济”

诤言
2001-01-09 来源:光明日报 佟仁城 我有话说

最近一个时期,假冒伪劣产品猖獗,国人痛恨。在我国进入WTO之前,下大力气清理经济环境,使合法经营企业得以发展,使知识产权得以保护,以增强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,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我认为,对于这股“黑色经济”,也应像打黑除恶一样出以重拳。

一切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都应视为“黑色经济”。如:无证生产经营,盗用、假冒他人商标品牌,走私、贩私、偷税、漏税、骗税等。目前,“黑色经济”几乎涉及到所有地区、行业,成为干扰我国正常经济秩序的一股邪恶势力,直接威胁着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的生活、生命安全,给国家、守法经营企业、消费者带来了极大损害,使相当一部分守法企业多年创建的商标、品牌贬值,甚至破产。其所到之处,往往形成灾难性后果。在医药、食品、粮食行业,“黑色经济”也十分猖獗,屡有使人致病、死亡的事件发生。国家多次下决心治理,都未收到理想效果,有些地方的“黑色经济”屡打不绝,甚至呈蔓延之势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法律不够完善,打击力度太小,并未使“黑色经济”的经营者倾家荡产,在屡遭查处的情况下他们仍然有暴利可图;地方保护主义是“黑色经济”的保护伞,受地方利益驱使,有时执法者或告发“黑色经济”者反而要遭受打击。

“黑色经济”往往与地方社会恶势力和地方保护主义沆瀣一气,一定要像打击黑社会恶势力那样,重拳出击,形成全社会围剿之势。同时,要通过完善立法,使“黑色经济”及其生存的环境彻底瓦解;要使“黑色经济”的经营者倾家荡产;要打碎“黑色经济”的支持者,特别要追究所在地方主管领导的责任,使所有违法者受到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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